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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家大院被稱為“北方民居建築史上的一顆明珠”
嚴寒擋不住如織的游客
祁縣縣長李丁夫:靠一部影視劇,喬家大院的旅游生命力到底有多長?
備受爭議的股東名單
因為是塊“肥肉”
撰稿•胡展奮
本次長假期間,社會各界寒暄時的玩笑據說各有玄妙。
娛樂界的當紅問候是:恭喜你沒有被“艷”哪!恭喜恭喜。
旅游界的當紅問候是:恭喜你終于被“賣”啦!恭喜恭喜。
隔行隔山,各藏機鋒。娛樂界暗喻的自然是“艷照門”,而旅游界暗喻的呢,旅游圈的人都知道: “喬家大院”要被“賣”了!
看官休得哂笑,這年頭熱鬧的就是買賣,因為《大紅燈籠高高挂》的經典、因為《喬家大院》的熱播,我們不知道在山西,甚至在中國是否還有比喬家大院更有名的大院……
只要知道2001年喬家大院被國務院批准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就可以掂出它的地位和分量,但還是有人悍然要將它“賣”了──說得書面化一點就是“經營權轉讓”。
賣了?!國家級的文物館所如今可以像叫驢一樣牽走“賣”了?無知如我乍獲此信,趕忙查閱“孔廟”賣了沒有,秦俑賣了沒有,長城賣了沒有,故宮賣了沒有,一查,倒還無恙;橫向看韓國,崇禮門雖然被焚,但是尚未“賣”掉,彼得堡的“皇村”呢,也沒有“轉讓”,至于法國最大的“大院”凡爾賽宮,誰打它的主意簡直就是揮刀自宮──再看蠅頭旁注,原來無論中西方的《文物保護法》都硬性規定:凡國家級的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的經營性收入,一律用于文物保護,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侵占、挪用,不得“包給公司投資經營”。
為什麼呢?道理很簡單:人類文化遺產的莊嚴性和不可再生性,必須壓過資本增殖的“與生俱來”的歇斯底里!
那麼,“喬家大院”是怎麼回事呢?
我們看到各種各樣堂皇的理由,甚至看上去非常“專業”、非常“科學”、非常“發展”的理由,但根本性的理由其實只有一條──因為是那地方“唯一值錢的東西”,它“太肥了”!
國寶無咎,肥腴其咎。
如果只是個“骨感國寶”,難道還會有無數“吸管和螯鉗”高舉著“改革和探索”的旗號奔她而去嗎?
如果它竟至“賣”成了,那我們就等著吧,在蘇富比的拍賣槌下出現紫禁城的金鑾殿也許只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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