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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經過3月8日的大選之後,政治進入新局,也充滿變數,但經過短暫的亢奮與錯愕之後,朝野政黨都接受選民的決定,說明馬國民主政治也有理性與成熟一面。無論如何,人們現在最想追問的是:為何主導政治半世紀的執政聯盟最大政黨巫統,會在一夕之間喪失半壁江山,同時也急欲瞭解,馬國長期以來維繫的威權民主政體,是否在歷經本屆大選後,已發生深刻質變,而有崩解的可能?如果當前的黨國體制並沒有明顯弱化的跡象,又如何解釋近期遭受的選戰挫敗?
在這一次大選中,由14黨組成的執政聯盟「國民陣線」(下稱「國陣」)雖然保住中央政權,但在國會失去2/3席次壟斷,這是自1957年獨立以來最大的挫敗。同時,國陣還一舉失去5個州的執政權,一時之間激起黨內外諸種政治效應。
首先浮上台面的,就是國陣成員黨之間的扈從關係有微妙變化、中央與地方關係也掀起波瀾,甚至王室力量趁國陣政權弱化後,有伺機再起的跡象。一連串的事態演變,似乎令人以為國陣牢控的黨國體制形式,已從過去的柔性威權,退敗為破碎化的威權,而有朝不保夕的危機。但是,在此時就論定國陣即將崩盤,可能言之過早,可能忽略了它仍有極強的體制修復能力,以及「逆轉勝」的資本。
披著民主外衣的威權
近20年來,西方政治學者對馬來西亞的政權形式及其特性,提出過多種不同的稱謂,如准民主、半民主、虛假的民主、非自由民主、柔性威權主義、威權民主等等。
大體而言,這些提法都有一個共性,皆承認它是一種混合的政權形式,兼具民主與威權的雙重特性。這種政權並非全然封閉,它的民主制度也不是徒具形式,而是既允許反對黨從事有競爭性的競選,有時甚至還可以贏得權力。不過,由於它不符合民主程序的最低標準要求,選舉通常並不公平,公民自由也經常受到侵害。再者,這類政權不能被認定為民主,也並非通往民主之路的中途站,反而充滿威權性格。
以馬國為例,該國的黨國機關就是由執政聯盟國陣的最大黨「巫統」(Umno)精英為支配核心,該黨由最大族群馬來裔組成,同時與各群族政黨建立聯盟「分享政權」,但圍繞在巫統周邊的各族群政黨,卻如同附庸政黨,一切以巫統馬首是瞻。
巫統的政治精英過去大多出身貴族、官僚世家或民族主義者,近20年來也包含新興的資產階級和專業人士。他們大多接受英式教育,政治意識形態上較為溫和,卻又相對保守,還保留著傳統權威與順從的政治文化,並不完全服膺民主政治的價值與規範。
跟一般發展中國家相近,馬國在獨立初期就實行議會民主制,定期舉行國會和地方選舉,雖然早期政府能力較為疲弱,但由於英殖民時期留下的行政與司法遺緒,國家仍具備相當完備的治理條件。但是,由於經濟仍受獨立前的英資控制,加上因族群、語言和社會分歧,並未完成政治整合,造成新生的脆弱民主機制未能鞏固,雖然披著民主外衣,卻日漸走上半威權半民主的方向。
馬國政治史上的分水嶺,要算是1969年的族群動亂,經此衝突後,演變為巫統黨內少壯派抬頭,以捍衛馬來裔權益為名,奪取黨國機關支配權。此後政治不只更具威權色彩,也在文化和教育上鼓吹馬來裔的土著至上主義,推展本土化運動,令少數族群產生文化焦慮,一度引發資金和人才外流。
更重要的是,國家大力介入經濟活動,由行政官僚大力主導,以期大量扶植馬來裔中產階級。而在政治上,儘管排除社會異議和政治反對勢力,但選舉機制仍然維持下來,以建立政治合法性,換取西方國家支持。它除了掌握以上的體制內資源,還設有限制公民自由的諸種高壓性法令,在嚴刑峻法下,民間和反對陣營動輒得咎。
碎而不裂的威權體制
馬國當局為了動員、組織與控制政經社會各部門,分別採取不同的統治策略模式。在政經領域,當局採取「侍從主義」,向統治集團內部和特權精英施以政治經濟恩庇,換取效忠與支持。面對公民社會時,就施行「有限的多元主義」,當局仍保留民間集團活動空間,但處處提防監控,同時對社運組織進行控制與協誘收編,壓縮來自社會力量的挑戰。
除此,馬國還打造起東南亞國家中最穩定的政黨制度。早在1960年代,著名政治學者亨廷頓就指出,政黨制度的整合使得馬國政治遠比泰國和菲律賓來得穩定。黨國體制的高度制度化,是巫統長期維繫政治霸權的根本原因。
值得指出的是,馬國因族群、文化、宗教等社會分歧使然,也使得國家不可能全面壓制民間社會力量,反而一定程度上國家還需要民間力量協助扮演一些政府不願承擔的功能,故而默許公民社會在一定範圍內發展,最終使得公民社會尚有一個相對自主的存活空間。他們長期與國家當局展開博弈,試圖尋找壯大與發展的機會。
馬來西亞的威權民主政體,雖然容許選舉和結社,但決策過程卻是相對封閉。定期改選的國會並非政策制定過程的重心,在2008年大選以前,國陣一直控制國會2/3以上席次,基本上沒有受到反對黨嚴格監督,制度不健全也導致國會功能殘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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