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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記者/吳偉(發自/河北邢台)
韓傑與邢台市政府的“千萬政府獎金”之爭有關政府誠信
四年前,北京人韓傑向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遞交了申請,希望能按當地法規獲得一筆起碼千萬元的政府巨獎。經過了四年的拉鋸戰而無果後,韓傑被迫將邢台市人民政府起訴到法院,理由是邢台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為。
誰制造了“千萬巨獎”
這場爭執的最早緣起,得從2003年的油價上漲說起。
2003年3月,伊戰爆發,國際原油價格從最初的25美元/桶迅速上升到90多美元/桶(目前還在漲)。張國榮發愁了。這位與娛樂明星同名的香港商人旗下擁有目前全球最大的覆銅面板生產企業──建滔化工集團。覆銅面板生產過程中的一個重要溶劑是甲醇經氧化後的產品甲醛,而甲醇可以通過石油化工的方式獲得,石油漲價就只能逼他用另外的原料替代。
他想到了煤。生產甲醇的另一種方法,是對煉焦時產生的焦爐煤氣進行脫硫處理,在催化劑存在下合成。
而中國煤最多的地方,張國榮首先想到了山西和河南,于是他派出能講一口流利普通話的助理鮑林鍵率隊前往兩地考察。他准備建立焦化廠並連帶生產甲醇,以解決目前公司主業──覆銅面板的原料問題。
覆銅面板用于生產印刷線路板,而印刷線路板則用于生產多種電子產品,也就是說覆銅面板是電子制造業的基礎原料之一。建滔集團網站上稱,2008年,該集團入選美國《福布斯》全球2000大企業,排名第1753位。
那幾年開始,由于石油大幅漲價導致替代能源煤炭也隨之上漲,煤炭的精加工產品焦炭是鋼鐵工業的支柱性材料,于是建滔的先煉焦再產甲醇的生產工藝就具有了更高的經濟價值。
2003年3月,當握著數億巨額資金“使用權”的鮑林鍵在晉、豫兩省轉悠時,被當地官員屢次視為“危險分子” 和“騙子”。前者因為,恰逢“非典”最盛時期,鮑是香港人;後者因為,那年頭,去地方上的投資者多如牛毛,尤其是那些聲稱能投資巨款的人多半會被人懷疑,往好處想也就是過來好吃好喝好玩一圈就溜了。
鮑林鍵在那些地方“沒人”,也就不大可能獲得地方官的信任。
韓傑此時登場了。
在北京,同老朋友鮑林鍵吃飯時,韓傑提到,他老家河北也擁有巨大的煤礦儲量,並且交通便利,能節約運輸成本。關鍵是,他在河北“有人”。
正巧沒理出個頭緒的鮑林鍵打算試一試。當年4月,韓將鮑帶到了河北省原經貿委(經2003年機構改革,現稱商務廳,下文均為新名稱)副主任範紅喜面前,範向其推薦了唐山、秦皇島、邢台、邯鄲等地。
邢台是韓傑母親的老家,所以他安排鮑林鍵一行河北考察的第一站是邢台。韓傑想辦法借來當地車輛,把來自“非典重災區”的鮑林鍵藏在後箱里帶到了邢台。
鮑最終選擇了擁有28億噸煤炭儲量,並擁有國有大型鋼鐵企業邢鋼的邢台作為落腳點。
2003年6月30日,建滔集團決定在邢台市內邱縣境內儲量為3億噸的東龐煤礦附近籌建獨資企業:建滔(河北 )焦化有限公司和建滔(河北)化工有限公司,一期投資9個億。
兩公司設計年生產能力為搗固焦100萬噸、焦油3.6萬噸、粗苯1.2萬噸、甲醇10萬噸。
新華網在2007年3月19日發布的文章里說,建滔利用焦化過程產生的焦爐煤氣生產甲醇,“這一生產工藝為全球首創,具有較高的科技含量,它不僅有效解決了焦化生產煤氣燃燒造成的大氣污染問題,而且有效地利用了資源。”
9億元人民幣的一期工程,再加上緊隨其後的7.5億元二期項目,巨額投資猶如天上落下來的“餡餅”,河北省邢台市被砸得暈乎乎的。這是有史以來邢台接收到的最高額外商投資項目。
自然,大家都心知肚明這個“餡餅”並非隨機砸下的。
邢台市于1999年4月30日對社會發布邢發(1999)7號文件《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內外開放加快招商引資步伐的若幹規定》,2003年9月24日邢台方面再次以(2003)15號文件重新頒布了上述規定(注:兩個文件因其總規定條數均為60條,因此被稱為新、老“六十條”。在涉及引薦人獎勵環節沒有差別)。
邢台日報主辦的邢台新傳媒網在2007年9月6日文章中稱,自2003年以來,邢台市先後召開了4次50萬人至70萬人參加的規模盛大的優化環境擴大開放廣播電視大會,廣泛宣傳“六十條”,可謂“家喻戶曉,婦孺皆知”。
新、老“六十條”的第三十八條都這樣寫道:“引薦內外商在我市直接投資的(含嫁改、收購、兼並、參股、重組、租賃我方企業的投入),可按外方投資額的1%─2.5%提取獎金。”
獎金由“同級財政支付”,並“在驗資和項目開始實施後3個月內兌現”。
第五十二條:“離退休老幹部、科級(含科級)以下幹部、職工和人民群眾,均按上述獎勵辦法執行。”
整個籌建過程中涉及的主要人物除了韓傑外,不是副縣級以上幹部就是建滔的人。這意味著,如果韓傑是合規的引薦人,從“驗資和項目開始實施後三個內”,他將從邢台市獲得起碼900萬元的政府獎勵。
隨後的爭端,則是由韓傑的引薦人身份引起的。
誰是引薦人
建滔(河北)煤化工項目落戶邢台涉及到的四方分別是:建滔集團、河北省商務廳(原經貿委)、邢台市(內邱縣) 、韓傑。
作為投資方的建滔集團顯然不具備引薦人身份的可能,但邢台市卻獲得了一筆由內邱縣頒發的數額較小的引資獎勵。
邢台市向河北省政府報告的文件“邢政呈【2006】31號”裡,記載著其認可的引薦過程:“韓傑推薦給原河北省經貿委,原經貿委推薦給原邢台市經貿委,原邢台市經貿委在綜合各方面條件的基礎上,引薦給內邱縣。在該項目洽談過程中,原市經貿委始終引薦並組織協調,最終促成項目成功簽約。期間,韓傑先生始終未就該項目引薦事宜向市、縣政府提出。為此,內邱縣政府認定原市經貿委是該項目的引薦者。”
按照這個思路,2004年年初,邢台市商務局作為“引薦人”領取了內邱縣政府頒發的1萬元獎金。獎金的依據是 “六十條”中的第五十二條:“在職縣處級幹部不享受本規定對引薦者獎勵政策,為招商引資做出突出貢獻的,由各級黨委、政府每年給予一次性物質和政治獎勵。”
現任邢台市商務局投資服務科科長的李曉華回憶:“2004年年初那會兒,我們7、8個人去香港開會,這錢由內邱縣商務局局長段群英帶過來了,說是縣裡獎勵給市商務局的獎金。”
內邱縣主動給邢台市送去了獎金,而沒有給韓傑獎勵,理由是:截至目前,韓傑仍未取得“合法”的“引薦人”資格。根據“六十條”的第四十七條:“引薦人要與項目、資金承接單位先期簽訂引薦協議,確定雙方的責任、義務、引薦人資格及獎金額(獎金額可按上述條款執行,也可由雙方商定)”。
2004年情人節後的第三天,韓傑向邢台市人民政府正式遞交了《關於落實引薦外資獎勵政策的申請報告》,第一段直陳:“我叫韓傑??是項目的引薦人。”
此時已是建滔與邢台市簽署正式協議的半年後。
事實上,韓傑早在2003年4月項目尚處於考察期時,就依據99年版的文件精神向邢台咨詢過獎勵政策事宜,並留下了聯繫方式。
但他一直沒等來電話。
韓傑在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商務處的報告中回憶:“當時,他們的主要理由,一是正值『非典』時期,不便於組織會議研究,也不便於同北京來的人頻繁見面,需要等到『非典』過後再商量;二是正在進行機構改革,撤銷經貿委,成立商務局,人員變動較大,工作關係尚未理順,要等機構改革完成後再研究;”三是邢台市即將出台新“六十條”,新文件政策會更好,條件會更優惠,到時候按照新“六十條”精神辦。
2003年11月,韓傑終於在邢台招商網上看到了新“六十條”。從那時起,他開始聯繫邢台市,多次碰壁後,直到2004年2月才親手向副市長張硯平遞交了申請。
這份申請並未使韓傑獲得意想中的持有“協議”的“引薦人”身份。
2004年5月26日,擔心夜長夢多的韓傑帶來兩份更有說服力的申請。
申請一式兩份,每份三頁。
第一份申請有范紅喜的簽名,“情況屬實,建議按邢台市委文件精神兌現獎勵政策。”
范紅喜於6月24日下午4時半接受本刊電話咨詢時說:“事實就是那樣。我們都不認識港商,作為國家機關,我們只負責介紹、協調,並向合適的地方推薦。”范紅喜後來任河北省人防辦主任,現已退休。
第二份申請則有“河北建滔焦化、化工有限公司總經理鮑林鍵”的簽名,“情況屬實!”
鮑林鍵目前已離開建滔集團,現居香港,他在電話裡表示:“法庭上讓我作證都沒問題,如果不是韓傑引薦,我去不去河北就只有天知道了。”
當時,為表示鄭重,二人分別在申請書的每頁上都注上了自己的姓。
建滔和河北省商務廳都站在了韓傑一邊。
這意味著,既然代表河北省商務廳的范紅喜都在韓的引薦人申請書上推脫了自己的引薦資格,那同樣作為政府信息服務部門的下級,邢台市商務局獲得的“獎金”就值得商榷了。
但是,韓傑仍沒有等來引薦協議書的簽署。
爭議的另一個焦點是“六十條”第四十七條中的“先期簽訂引薦協議”。
內邱縣認為外商簽署投資協議前才是“先期”。韓傑回憶:“當時內邱主管這事的副縣長劉立生(現任廣宗縣縣長) 說,咱們沒有簽訂引薦協議,你可以不領外商來啊。”
“領外商前?八字都沒一撇怎麼簽?誰知道這個事能不能成功?帶人考察投資本來就是成少敗多的事。”
“2004年2月我遞交申請時建滔剛平地挖溝,那時候就是先期!”
“再說,我多次向邢台市和市商務局要求籤引薦協議,全都互相扯皮,也不明確應該跟誰簽;一直拖到2004年1 1月才告訴我跟內邱縣談。我怎麼才能做到你們說的那個『先期』?”
40萬?80萬?900萬?1650萬?
2004年11月底,一份由邢台市長姜德果、副市長張硯平聯署的文件《邢台市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妥善解決內邱香港建滔煤化工項目引資人獎勵意見》,首次確認了韓傑的“引資人”身份。
同時,《獎勵意見》也首次明確內邱縣是建滔項目受益者,獎金由內邱縣受理,但沒有提究竟該發多少錢。
“邢政呈【2006】31號”文件裡提出了解決方案:“市政府從維護邢台開放大局和良好形象出發,考慮到韓傑先生在該項目的引進過程中,間接做出了一些工作??內邱縣政府決定給予其40萬元獎勵。”
內邱縣於2006年7月9日首次主動派出代表、縣商務局局長段群英與韓傑聯繫。
韓傑不接受:“沒有40萬的說法。”
他的依據是,無論是新、老“六十條”裡都沒有對“直接引薦人”、“間接引薦人”的區分,這40萬缺乏法規依據。
“什麼叫『間接引薦人』?我就是一個媒婆,介紹了一個漂亮姑娘過來,她和男方怎麼談,具體談什麼,難道我都要事必躬親?你見過每次都幫談戀愛的訂約會餐桌的媒婆嗎?我把外商已經引薦到了邢台,下一步怎麼運作是政府的職能,難道什麼事都得『引薦人』插手才算『直接引薦人』?”
“邢台市在2004年的11月文件裡已經稱我為『引薦人』;如果是『引薦人』,這40萬怎麼算出來的?外商投資可不止4000萬啊。”
“請注意這段。”韓傑指的是“邢政呈【2006】31號”向河北省政府報告中的一段話:“六十條”是市委、市政府的文件,不是面向社會的懸賞告示。“邢台市政府的領導就是這樣,五十萬人以上動員宣傳大會開了好多次,『六十條』 吹出去了;遇到具體事情,又玩文字遊戲。其實,邢台市和內邱縣當時參與這件事的官員,對我的引薦人資格都是心知肚明的,我也有好多材料能證明,為什麼他們都不講實話?”
韓傑透露,邢台市副市長張硯平私下曾對他說:不是不給你落實獎勵,主要是沒想到這項投資這麼大,如果按“六十條”規定的1%∼2.5%拿獎金不太現實。
邢台市商務局原主管副局長石振泉(現任市商務局局長)曾講:邢台的底線是80萬,“你知道80萬是多少麼?在邢台可以買好幾套房子啦!”
獎金漲了一倍,韓傑還是沒接。
“80萬在2004年的北京也能買套房子,不算少。但我為什麼沒接?政府立了法規那就得說話算數。人與人之間都得講求信譽,何況擔負更大責任的政府?難道邢台市政府的信譽與80萬能劃等號嗎?”
“按最低1%計算,光一期工程9億的投資,我就該領900萬,緊接著就是二期的7.5億,起碼750萬,累計 1650萬。如果按2.5%計算,獎金上限可以達到4125萬。”
《新世紀週刊》在位於內邱大孟村鎮的建滔(河北)化工集團瞭解到,該集團的第三期40萬噸醋酸(乙酸)工程也已開始項目前期準備工作,投資18億。三期採納的工藝是以甲醇為原料催化合成醋酸。
此時的建滔,建廠之初的高層元老所剩無幾,“韓傑”就更是一個陌生人。
“錢,他們是不缺的”,韓傑指的是內邱縣。
2007年,邢台市地稅局在其官方網站上貼出了上年納稅100強企業,建滔排行第十。去年,僅上繳的地稅就有 1億多。
為何拖了三年多才打官司
“我一直希望通過行政的手段去解決這事,但後來發現還是解決不了。去了幾十次,門都進不去,連電話都不接,還怎麼著急?”
2006年,韓傑通過各種渠道給河北省政府寫信通報此事,當年6月12日,對韓傑的引資獎勵甚至進入到河北省長督辦程序。
“邢政呈【2006】31號”文件正是在這種背景下,邢台市給省政府的答覆。
段群英作為內邱縣的代表首次主動找韓傑時,離2004年11月邢台給內邱發出“給錢”指示的時間已接近兩年。
對此,韓傑在給省政府的情況匯報中這樣寫道:“當我接到『邢台市代表』的電話時,我以為是在做夢,以前我從沒敢奢望過『邢台市』代表能主動與我聯繫。”
但段群英也不能作主,獎金的事還得由內邱縣委書記、縣長說了算。
邢台市商務局的李曉華泡了杯濃茶,緩緩坐上靠椅幽幽地說:“這個找起來有點難度哦,那邊的書記、分管縣長都換過兩三碴了。”
2008年6月23日,內邱縣。段群英在電話中稱正在深圳開會,按內邱的規定,所有採訪必須通過縣委宣傳部。
縣委宣傳部的兩位工作人員興奮地拿出建滔項目的宣傳材料,操著濃重的本地口音誇耀內邱提供的優惠政策與良好的配合工作,對前期引資的細節及事後獎勵的問詢沒有任何反應。
他們甚至都不清楚當時這些曾經的主管領導是誰、去哪了。
除了那個讓他“沒簽協議就別帶外商來考察”的副縣長劉立生和段群英,韓傑也不清楚內邱的情況,他只聯繫到市裡。
“這事情吧,就是中間環節過多造成的麻煩,”邢台市商務局李曉華受訪時一拍大腿笑了起來,“一筆糊塗賬。”
2006年下半年,在省政府督辦也仍然沒有結果的情況下,韓傑萌發了打行政官司的想法。邢台有關人員聽說此事後,給韓傑傳達了這樣的信息:如果起訴,40萬也別想要。
“我知道這樣對邢台市政府形象和未來的招商引資影響不好。我祖籍是河北,邢台畢竟是媽媽的老家,我也有很深的感情,實在不想因為這個事情給河北抹黑,所以下這個決心不容易。”
“但出來混這麼多年了,說話算數我覺得就是為人處世的底線。這些年邢台經濟在河北是數一數二的落後,為什麼?我覺得跟觀念有很大關係。現在,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建設誠信政府,樹立政府在公眾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又是為什麼?邢台市有關領導應該好好想想!”
“對本訴訟請求的回執,今天已通過特快專遞寄給韓傑了。你想知道立沒立案找韓傑問去吧。”邢台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蘇天志“啪”一下掛掉電話。
韓傑的律師馮雲在回復的電子郵件中說,韓傑於2008年6月10日前往邢台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邢台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為為由對其提起訴訟。當天法院見到此案顯得很為難,拒絕接受其遞交的訴訟材料,韓傑只好採取公證送達的方式遞交。
“看起來,同邢台市打交道難,與法院打交道也不容易!”
“反正被逼到這個份上了,只能一條路走到底,邢台法院不管,就到省高院;省不行,就上最高法院。我就不信沒有說理的地方。”
7月1日,韓傑的“第一巴掌”落空了。
邢台中院的行政裁定書認定,原告因“未向本院提交本人與內邱(香港)建滔煤化工項目及資金承接單位先期簽訂的 『引薦協議』等相關證據材料,無充分證據能夠證明起訴人具備引薦人資格”,故而“理據不足”不予受理。
無奈,韓傑決定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無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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