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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一日,由台灣綜合研究院舉辦、在台北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舉辦的“因應國際能源價格飆漲之台灣能源價格政策”座談會,會中邀請產、官、學、研各界參與,就油氣價格與電力價格政策為主題討論。
凍 漲 虧損全民負擔
當天座談會引言人台灣綜合研究院副院長吳再益表示,台灣電價相較於國際相對低廉,但台灣每人平均消費電量,卻比英國、法國、日本及南韓等先進國家來得高。隨著國際能源價格上漲,台灣九八%的能源需仰賴進口,低廉電價是否已造成滯礙節約能源目標、加重政府財政赤字惡化,增加民眾負擔等問題,急需產、官、學、研各界從不同立足點切入、討論。
近年來,台電發購電燃料成本比重,已從去年五五%,提高到今年六三%的預估值,面臨燃料成本節節高升,吳再益說,台電的方案是以國際油價每桶約九十四美元估算,但預估平均油價已上看一百美元,換算若中油油價漲三成,電價下半年必須漲六六•六八%,才能損益兩平。若折衷減半,漲三成,仍有八百四十八億元之虧損。台電光去年全年虧損就有三百一十二億元,預估今年虧損將達一千四百九十八億元,除直接影響台電供電能力與品質,勢必也將間接造成全民負擔。
電業是公用事業,比較鄰近國家電價水準,並考量電力公司財務規畫及其合理投資報酬,合理電價的調整應適度反映燃料價格,以及發購電結構變動所增減的成本,並且要確保國內長期電力供應穩定,以及電業永續經營發展,吳再益建議,未來可按季檢討,逐步多次機動調整電價;而未來機動電價調整機制,吳再益除了呼籲法規面要回歸電業法之外,也建議要重整電價計算公式。
調 漲 應有配套措施
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梁啟源研究員表示,國際能源價格上漲已非短期現象,油、電、氣價不解凍,造成國營企業如台電、中油公司虧損、財政赤字惡化,除了不符社會公義原則之外,能源效率偏低,能源價該調而未調,反而造成物價上漲預期,也可能發生供給短絀現象。
梁啟源說,油、電、氣價調價後,應有的配套措施包括:提高所得、降低物價上漲影響,油價須一次漲足,但天然氣價及電價應分兩次調整,也就是分階段漲足,以降低短期衝擊。另外建議修正浮動油價機制、消除進口障礙,以落實油電氣業自由化,並提高產業經營效率。電價依用電度數採累進調價方式,家用天然氣及液化石油氣調幅應低於平均油氣價格調幅,以照顧一般民生;而大眾運輸工具費率微調或不調,以照顧中低收入戶。
電 價 建議盡快調整
成功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吳榮華副教授表示,國營企業畢竟不是福利機構,因此,“使用者付費”的原則該適度落實,除此之外,吳榮華也贊同引言人吳再益的論調,支持推動電價調整機制,讓電力成本結構資訊公開、透明化。
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所張四立所長,語重心長表示:“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她認為以往台電“減碳、非核”的政策,使得高燃料成本的發電設備,須投入全天候供電的基載發電,對於節約能源、環境品質方面容易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建議台電應回歸電力專業,並堅持專業。
當天與談人之一的台電涂正義總經理表示,現在台電規畫的電價調整方案,是以照顧弱勢為前提,盡量減少每月用電量一百一十度以下的民生用電漲幅,在不傷及股本下傾向先調漲三十%,透過累進費率制度,讓用電比較少的調整的也少,用電比較高的調整幅度也較高,也就是“用越多漲越多”的方式。
涂正義強調,即使電價漲三十%,台電到年底仍會虧損五百八十七億元,明年起更開始侵蝕股本。為了因應國際燃料價格劇幅上揚,台電仍致力提升運轉績效,包括電力經濟調度及機組效率提升,在無新增基載機組加入的情形下,努力增加低成本的燃煤及核能基載發電,使發購電結構燃料配比,達成極佳組合。
涂正義提到,不論中油最近是否調整油氣價格,過去一段時日上漲的能源價格(包含油、氣、煤價),台電電價均未反映調升,此外,即使中油油價持續凍漲,台電亦將虧損約一千一百億元,涂正義說,電價調整的時間越晚,要達到台電損益兩平的調幅就越大。因此,為了降低台灣電業經營的衝擊,涂正義認為電價調整應盡早,或與中油同步調整。
雙 贏 節能兼照顧弱勢
另外,為了配合實施“雙向彈性電價調整機制”,涂正義說,未來在電價達合理報酬時,將按稅前盈餘,計算資產報酬率,實施“雙向彈性電價調整機制”,以及時反應燃料、利率等外在成本變動,和因法令變動而增減的收支。此外,“雙向彈性調整機制”,應在資訊公開、透明下實施,採每季或每半年,由主管機關依調整機制,核定各類用電費率後,由台電公司公告。
涂正義表示,由於電價調整攸關國計民生,為減輕社會大眾基本生活必須用電的負擔,相關配套措施不可少,一方面除了對民生弱勢族群用電,給予特別考量外,另一方面也需對現行相關優惠用電,加以檢討,以促進能源價格合理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其中,在照顧民生弱勢族群用電方面,擬維持現行電價級距畫分,對每月一百一十度以下用電戶,盡最大努力照顧,以減輕電費負擔;此外,並考量末段再增加一段計費級距,同時提高末段調幅,以擴大累進電價差距,未來,“使用電少者調得少,用電多者調得多”,以兼顧政府推動的節能政策,以及照顧弱勢族群的雙贏目的。
三 E 能源經濟目標
合理的電價可提供用戶正確價格資訊,對提升能源效率與節約用電有正面效益。但因電價調整對整體經濟成長與物價,有相當程度的影響,關係到社會大眾用電權益及產業競爭力,因此,電價調整需考量時機、幅度、機制及其影響效果,符合公開、透明程序、減少干預。調整方案應由“電力及天然氣價格諮詢委員會”詳實評估,未來,還得考量台電不可控制的變動燃料成本,建立機動電價調整機制,力求電價調整透明化與合理化,確保國內長期供電穩定及電業永續經營,達成能源經濟圈一再強調的:能源(Energy)、經濟(Economy)與環境(Environment)並重的“三E”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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