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採訪•撰文=張思 攝影=樓曉寧
《勞動合同法》提高了創業門檻,讓一部分創業型企業舉步維艱。今後,創業者必須精細用人,精準規劃商業模式,方有勝算。
凱蓮娜很沮喪,接受採訪時她已經決定結束她的外貿服裝公司,隨著這一年來原材料價格的上漲以及匯率的不斷調整,已經讓她賺來的錢大幅縮水。
而這些還不足以讓她心灰意冷,《勞動合同法》的推出讓她的員工和她徹底鬧翻了,當她為了應對《勞動合同法》而拿出各種小伎倆時,那些本來就與她積怨很深的員工更是有了說辭,紛紛辭職了。
凱蓮娜不打算再次創業了,她打算找一份外企部門經理的工作:「其實接著幹下去也行,可是過了這個坎兒還是太累了,找個工作說不定更踏實、省心。」
當企業家精神日益在中國高揚之時,無數成功而坎坷的創業故事在中國傳揚,人們相信理想,熱衷創業,個人價值意識空前高漲,每天我們都能看到滿懷激情的年輕人揭竿而起,走上白手起家的創業道路,甚至創業類的電視節目都輕而易舉地一炮而紅。
如今,這樣的創業時代正在遠去,原來人們習慣去想創業能得到什麼,現在很多人會問創業會失去什麼。《勞動合同法》開始實施之後,創業門檻大幅提升,而打工生涯卻似乎變得高枕無憂。
成本壓力 冰封創業門檻
統一立法為企業制定用工制度,這顯然與經濟規律不相符。
「應該說,現在的創業門檻相對以前要高了,這在某種程度上會影響創業人的積極性。」家裡會家庭服務網總裁楊守彬感觸頗深。二次創業的楊守彬前後遇到兩次有關勞資關係的法規。
2002年第一次創業,楊守彬成立了一家保健器材公司,當時一切勞資關係都以《勞動法》為準繩。在當時的環境下,懷揣創業夢想和激情的年輕人很願意加入這個團隊。
楊守彬說自己的第一次創業事實上是被動創業,「那時候創業是為了改變自己的命運和提高收入,勞資關係也相對簡單,勞動合同每年一簽,雙方都有選擇的權利。」 回憶起當年創業的情形,楊守彬記憶猶新。
在第一次創業的時間裡,維繫勞資關係的除了法律合同以外,共同的價值觀,對企業的認同感讓他的這個團隊有很強的凝聚力。日常的工作制度讓員工形成自覺意識,給員工創造良好的學習機會,工資晉級制度與績效考核掛鉤。包括員工的去留,都是在《勞動法》大的框架下,由企業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調解。二次創業的楊守彬把公司打理得有聲有色,已經進入一個良性循環狀態。但是《勞動合同法》的實施,讓他在用人機制上似乎多了一層局限性。
《勞動合同法》明確了員工簽署合同的方式與期限,並且要求企業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後者對於企業來說都很容易接受,但在用工方式與期限上,多數企業都有自己的看法。正處於創業期的一位高新技術企業的人力資源總監表示,現在很多企業面臨著一個共性問題,即在招聘人才時,必須要比以往更加嚴格,更希望引進的員工綜合素質高,否則企業的時間成本與經濟成本都會無形中增大。
因為依據過去的《勞動法》,企業與員工每年一簽合同,但《勞動合同法》規定,在同一企業簽署合同兩次以上的員工,第三次要簽署無固定期限合同,這就給企業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因此在招聘員工時要更加嚴格。這對於創業型企業來說,都面臨著很大的壓力。公司剛開始發展,沒有人才引進是不能運轉的,但引進人才的代價明顯高於過去。
「其實《勞動合同法》不應該規定企業的用工機制,企業自然會根據發展需要確定用工制度,包括勞動合同期限,這部法規限制得有些過於僵化。市場經濟中企業的勞資制度是由企業自己決定的,統一立法為企業制定,這顯然與經濟規律不相符。」一位不願具名的IT企業總經理對記者說。
今天成功的民營企業絕大部分都經歷過艱辛的創業歷程:隨便找間住宅樓當辦公用房,幾個朋友憑借夢想和激情一起創業,信任和共同的理想替代了勞動合同和契約,讓這些公司在創業初期得以低成本高速發展,但今天,這些或將成為創業時代的回憶。
得失權衡 雪藏創業願望
原來大家考慮創業能得到什麼,現在則是考慮創業會失去什麼。
楊守彬分析,由於創業面臨的成本加大,因此很多有創業慾望的人不得不重新考慮,是創業還是做個職業經理人。因為自己創業風險大,如果在遇到市場環境不好,的確不如做一個職業經理人。
「原來大家是考慮創業能得到什麼,因為創業前得到的太少,現在很多人除了會問自己創業得到什麼的時候還會多問一句:如果創業我會失去什麼,有可能會失去安逸的生活,可能還要失去穩定的收入,還失去庫存的金錢。」楊守彬說。
而這些安逸、穩定就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所帶來的。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係研究副所長程延園教授也表示贊同:「《勞動合同法》的推出定位很明確,目標也很明確,就是保護勞動者合同關係,穩定勞動關係。」
[1] [2] [3]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