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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復談

★ 本刊記者/楊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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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年前的“開放”,打開了兩岸民間往來的大門;21年後的兩份協議,推開了兩岸制度化協商達成系列協議的多米諾骨牌

  海協會新任會長陳雲林站起身,隔著談判桌探出右臂,與海基會新任董事長江丙坤緊緊握手。

  伴隨著相機快門按動後不間斷的“卡嚓”聲響,因應談判桌兩側媒體的要求,兩人將這一歷史性的時刻延長至36秒之久。

  這是6月12日上午9時許,釣魚台國賓館5號樓慶功廳,百餘家媒體鏡頭下的一幕。

  經過一天的談判之後,“兩會”於6月13日簽署了週末包機直航與大陸觀光客來台兩項議題的會議紀要。14日下午,江丙坤返回台北後,將這兩項協議的簽署,形容為“1993年以來兩岸『兩會』恢復協商的第一個成績單”,“這個成績單對今後不只兩岸人民往來、交流,對台灣經濟也會有幫助、貢獻”。

  台灣《中國時報》從事兩岸關係報道已有20年之久的主任記者王銘義認為,簽署兩項協議的重要性,並不亞於1987年台灣開放大陸探親的歷史意義。21年前的“開放”,打開了兩岸民間往來的大門;21年後的兩份協議,推開了兩岸制度化協商達成系列協議的多米諾骨牌。

  “大家都可以看到兩岸往來的歷史潮流,開門之後,就再也關不上了。”王銘義說。

  在大門開啟之際,陳雲林和江丙坤都沒有忘記歷史的推動者。1993年和1998年,海協會前任會長汪道涵與海基會前任董事長辜振甫兩度會晤,為兩岸制度化協商埋下地基;2005年4月2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與時任國民黨主席連戰跨越60年的握手,凝聚了兩岸主流民意的共識。

  “規定動作”承先啟後

  6月12日上午9時,“兩會”正式復談。

  當天10時30分與15時在釣魚台5號樓百人廳展開的兩場事務性談判中,陳雲林和江丙坤都沒有出席,談判主要在國台辦副主任、海協會執行副會長孫亞夫和海基會排名第一的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之間展開,議題是週末包機與陸客赴島。

  由於“兩會”各自準備充分,兩項規定動作如期完成。6月12日晚20時30分,江丙坤在下榻的北京金融街洲際酒店5樓西安廳舉行吹風會,表示將不忘兩岸業者之前的功績;13日協議簽署之後,海基會將請台灣方面航空和旅遊業者到吹風會現場,當面表示謝意。

  在2005年“胡連會”後,兩岸主流民意推動當時的民進黨當局參與到兩項議題的談判中來。通過“白手套”(即兩岸各自授權的民間談判)展開“澳門模式”談判,在行業對行業的交集下,於2006年秋天基本達成框架式意見。

  2008年6月13日中午,海基會當天的吹風會後,《中國新聞週刊》記者試圖採訪某位參與“澳門模式”談判的台灣旅遊業者時,正在離場的江丙坤走上前來,與這位台灣旅遊業者握手說:“謝謝!”

  承先既果,兩項協議又開始啟後。

  協議簽署當天,北京部分有權組團赴台的旅行社啟動台灣游預訂。其中,有700餘人報名參加中旅總社組團活動,另有千餘人電話咨詢。而在廣東,甚至出現了兩萬人爭奪150席台灣首發團資格的火爆場面。

  這樣的火爆場面,對台灣業者無疑是種安慰。自“九二共識”遭擱置後,台灣苦等兩岸直航,其間到底流失多少商機?台灣復興航空董事長范志強估計,以近10年計,單是航空業客貨運業務,少賺了2000億新台幣,若加上觀光等附加商機,損失至少上萬億新台幣。

  為爭取商機,包括東航股份總經理曹建雄、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常務理事范貴山等領軍的大陸業界代表團分別於6月15日和16日抵台,為兩項協議在7月的實施進行“踩線”演習。

  “兩項協議的直接商機是5000億人民幣,如果考慮到後期的間接商機,比如陸資來島等好處,前途無可限量”,王銘義說,“形象點說,會有多少大陸富商來美麗的台灣買房置業?這在以前只敢想一想,但現在馬上就要夢想成真了。”

  “這兩項能談成,其他就都有可能”。台灣《聯合報》副總編輯游其昌告訴《中國新聞週刊》記者。

  “辦事處”背後的島內交鋒

  6月13日上午,在兩項協議簽署之後,海協會執行副會長孫亞夫就在協議簽署現場召開了記者會。會後,他被媒體團團圍住,問題只有一個:辦事處究竟是怎麼回事?

  由於“規定動作”作為兩會復談的主要議題早已為媒體熟知,“自選動作”來自何處,就一直是媒體關注的焦點。6月12日下午,江丙坤拜祭中山先生衣冠塚之時,香山碧雲寺外,海基會發言人龐建國主動向媒體爆料:上午的“陳江會談”中,就“兩岸兩會設立辦事處已有高度共識”。此言一出,令在場記者大吃一驚,因為中午時分記者收到的海基會關於“陳江會談”新聞稿中,並無辦事處議題的字眼。

  據《中國新聞週刊》記者瞭解,台灣“陸委會”在香港一直設有“香港事務局”,在澳門設有“澳門辦事處”,對外則分別採用中華旅行社和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的稱謂。兩岸包機的簽證、報名材料審核等功能均歸集此處。由於兩岸週末包機既要飛躍香港情報區又不落地,包機往來旅客的資料、證件審核就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從這一角度,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無可厚非,只要名稱符合規範就問題不大。”王銘義說。

  龐建國爆料之後,不僅新華社、中新社據此進行了報道,稱陳、江12日上午的會談氣氛良好。除了兩岸週末包機和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兩個議題外,雙方還達成多項共識,包括“兩會”互設辦事處。美聯社亦在北京發出英文稿:台灣和大陸代表已經同意設立永久辦公室(permanent offices ),經由雙方的半官方機構處理接觸(contact)事宜。法新社也發電說,台灣和大陸已同意成立辦事處處理簽證事宜。

  此項消息傳回台北後,“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兩會互設辦事處”未在此次授權範圍。次日,或許是又做了溝通,“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上述議題屬“對話”層次,與實質談判沒有關係,且事先有關部門內部也有充分討論,不涉及授權問題。兩岸互設辦事處本來就有法源,但不是現在設立,是未來有機會設立。“行政院長”劉兆玄也和賴幸媛持相同看法,指談判議題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經過授權協商,最後會簽署協議;一種則是在會議中討論,不需要經過嚴格授權,也不會有真正的結論。互設辦事處等議題屬於後者。江丙坤沒有逾越授權。

  當晚,江丙坤在吹風會上證實,“陳江會談”中陳雲林主動提到,未來觀光客來台要到香港拿旅行文件,但更便利的方式是香港中旅社(中國旅行社)在台灣設立機構處理旅行文件。江表示贊成,希望未來台灣也能在大陸成立類似機構處理旅行文件,“這部分要再交換意見,因此未列在新聞稿(指海基會所發『陳江會』談新聞稿)中”。

  翻閱海基會和海協會章程,兩會均有設立辦事機構的權限。例如海基會“組織規程”和“捐助暨組織章程”第三、四條分別規定,“本會為業務需要,得於海外及大陸地區設立分事務所,其組織及人員編製另定”、“本會之主事務所設於台北市,並得視業務需要,在海外及大陸地區設置分事務所”。

  台灣媒體據此分析,江丙坤和龐建國此舉,在於放出氣球進行試探。台灣《聯合報》副總編輯游其昌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兩岸制度化協商中斷了將近10年,耽誤了很多事,台灣島內很多人很著急。這樣,就形成了有人急、有人拉的局面。”根據他的觀察,以“綠營”人士身份進入台灣行政當局的賴幸媛將會起到一個“拉”的作用。

  在回答記者問詢時,孫亞夫表示,無論是“兩會”還是兩岸互設辦事處,都還沒有定論。

  海基會這種“急迫”,表明島內很多人試圖突破“規定動作”的心情。海基會本來希望,起碼能在“兩會”復談期間加上貨運包機這一議題,但未獲海協會同意——江丙坤後來在吹風會上表示,海協會只是同意在3個月內啟動貨運包機談判,大陸方面的考量是奧運的安全因素。但敏感而自尊的台灣媒體,卻也由此在“兩會”復談期間不斷追問江丙坤和高孔廉在議題和談判“主導”上的“對等”感受。

  對此,江丙坤在最後一場吹風會上做出了一個有趣的回應,當天早些時候,本來應該由陳雲林和江丙坤兩人交換座位、分別簽署兩項協議,但陳雲林建議,就由江先生一直坐在右邊好了——江丙坤也因此一直坐在上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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