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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八月十四日出版的美國《商業週刊》(Business Week),封面人物是Digg.com的創始人凱文.羅斯(Kevin Rose),標題是「這小孩如何在十八個月裡賺進六千萬美元」。
封面故事全文才上網不久,第二天就在美國的部落格世界掀起責難風暴。直到截稿前,從Technorati的連結看來,至少有三百五十篇部落格文章在談論此事,而每一篇裡,讀者的評論少則幾篇,多者半百。
引用不具名來源、下猛標造成誤讀
把Digg寫成封面故事,本身並沒有問題,畢竟Digg是Web 2.0世代裡,最具代表性的網站之一:社群、使用者貢獻、新聞聚集。Digg受到百萬網友每日造訪,受歡迎的程度使其他新聞媒體網站順勢做了「digg this」按鈕,網友讀新聞時可按下digg this,好讓自己的新聞能出現在Digg首頁。
我的觀察是,多數嚴厲批評來自新聞記者的部落格,或是Web 2.0網站創始人。犀利批判,把此篇報導罵得一無是處。
責難多落在標題,認為標題誤導讀者,以為Digg六千萬美元賣掉了!讀完全文才發現,作者引用不具名來源,估算Digg目前價值兩億,而羅斯擁有公司股權三○%,所以才會出現六千萬的字眼,標題用「賺進」(made)一詞更引發激辯。另有譏評,羅斯已二十九歲,還用「小孩」(kid)這字,簡直侮辱。
也有人說報導內容還好,點出Web 2.0可能泡沫化,羅斯擁有的只是紙上錢財,但雜誌編輯為刺激銷量而錯下猛標,因為標題給讀者的期待和內文完全不合,也引發許多人批判文章的風格和寫法,認為美國《商業週刊》根本就是毀了信譽,犯了以前吹捧網路的錯,刊登毫無根據的片面文章。
當然評論當中也不乏普通讀者,覺得文章本身是個好故事,把羅斯一路從一九九九年輟學,遠從故鄉拉斯維加斯搬到矽谷打天下,又到洛杉磯主持科技節目,泡沫後再回到矽谷創業的點滴,寫得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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